服务热线:13375228809、18852328588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首页
  • 了解横河
  • 新闻动态
  • 产品展示
  • 服务中心
  • 品牌代理
  • 联系我们
横河首页 网站首页
了解横河 公司概况 组织架构 资质与荣誉 企业文化 人才战略 郑重声明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产品中心 阀门系列
服务中心 产品承诺 产品购买 技术资料 资料下载
人力资源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开票与汇款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水质安全需要检测仪器的多重把关

点击次数:1463 来源网站: 发布时间:2013-10-21
  昨日,《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亮相,并拟规定商品房(房改房)小区用户共用用水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可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办法》还要求二次供水水质至少每季度检测1次,检测报告要向用户公示。
 
 
  在目前的城市社区中,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坏了,有些小区业主却不愿掏钱维修,导致供水企业不得不“自掏腰包”。为此,《办法》规定,商品房(房改房)小区用户共用用水设施需要进行维修、改造的,设施所有权人可以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心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向市住房保障办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资金。
 
 
  供水设施未交由供水企业维护时,除二次供水储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外,由设施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其他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单位负责设施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办法》要求供水企业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资料档案,把每次清洗消毒的工作记录及送检水样的检测报告归档。每次清洗消毒或改造维护完毕,须将水样送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机构检验。检验结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否则应当采取重新清洗消毒等措施,直至水质达标。水样检测报告须在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机构签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用户公示。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产品总汇  |  人力资源  |  联系我们  |  © Copyright 2013 江苏横河自控阀门有限公司 ICP备:苏ICP备15053721号-1 版权所有.